邢臺環境檢測注意事項是什么
環境管理檢查注意事項
1.執行國家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制度情況,環境保護審批手續;
2.環境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
3.環境保護機構設置、監測機構建設情況、人員儀器設備配置情況;
4.環境保護檔案管理情況、資料是否齊全;
5.項目初步設環保篇和環評報告書中要求建設的環保設施實際完成情況(其中還要包括按規定設計的流量計量裝置、監測設施、監測孔與測試平臺、排水管網,各種堆放存場的建設,各種必要的標志設置等);
6.固體廢物的排放、利用及其處理處置情況檢查;工業固體(液)體廢棄物是否按規定或要求進行處置和回收利用情況;
7.衛生防護距離執行情況檢查;
8.污染物排放口規范化整治情況;
9.環保設施運行、維護情況及清潔生產情況檢查;
10.危險化學品的風險防范及應急預案落實情況的檢查;對存在潛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隱患的建設項目,是否制定了相應的應急制度,配備和建設應急設備和設施的情況。
11.區域污染削減工作調查,原鍋爐拆除情況及是否關閉鍋爐煙氣處理設施排污口;
12.生態恢復綠化建設及植被恢復、搬遷或移民工程落實情況;
13.環境敏感保護目標的保護辦法、處理辦法的落實情況;
14.項目建設后有否出現新的意想不到的環境問題,建設期間和試生產階段是否發生了擾民現象和污染事故,周邊公眾對該項目環境影響的輿論如何。